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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食物过时仍采办向超市索赔1000元!法院:非发布日期:2025-10-04 17:26 浏览次数:



  新京报讯(记者吴梦线日,发布一批贯彻落实平易近营经济推进法的典型案例。新京报记者领会到,针对一路消费者 “知假买假” 索赔案,诚信准绳,该案被告正在某超市门店采办一瓶酸奶并领取货款8。5元。采办时产物曾经跨越30天保质期。被告告状超市门店,要求门店顶格补偿1000元并返还货款。

  此外,按照联系关系案件的检索成果,该被告自2016年起对多家超市门店提起雷同诉讼70余件。法院最终认定,虽然超市门店没有尽到对上架货色能否过时的检验权利,但二人明知产物过时却仍采办,行为超出合理糊口消费需要范畴,目标正在于通过反复违约谋取超额好处,有违诚信准绳。最终判决超市门店退还货款8。5元!

  超市门店认为,被告取他人事先合谋采办过时酸奶。两人正在统一天一共采办9瓶酸奶,别离结账但都全程,最初配合向门店提出索赔。超市门店供给的视频,二人确实正在统一时空存外行动高度协同的现象。